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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零碳园区+碳核查¥63万: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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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零碳园区+碳核查¥63万: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2026-03-06项目概况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26-210307-00021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630000最高限价(元):630000采购需求:查看鞍山经济开发区省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及化工园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内35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工作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0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加密备份文件(也接受邮寄)两种方式,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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